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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9/22 20:12:48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2号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落实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二○○八年八月七日
新闻来源:中注协网   浏览次数: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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