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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评估中应特别关注的十大问题——问题二:历史遗留问题
作者:龙祥   发布时间:2008/10/5 15:09:36

    国有企业历史一般较为悠久,有些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更替也较为频繁,因此难以避免地出现或多或少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

  1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更替及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方式造成的:大部分情况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为了完成国有资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在经营收益不佳时,将本应在当期进行核销或清理的资产项目一直挂着,况且这些应该进行核销或清理的资产项目很有可能是在前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期间形成的,那么现任国有企业负责人就更不乐意将这些资产项目申请核销,因为那样将减少现任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

  2 财务会计制度、外汇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变更,也可能是形成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另一类原因。

  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集中体现为长期挂账这一形式,对这些长期挂账项目的评估,若只是对现时该项目状况进行了解和分析,是难以作出公正科学的评定估算的,而应在追溯这些项目形成的全过程,同时结合对与其有联系或影响的项目的调查之基础上,作出客观合理的判断,进而选择可行的评估方案。比如,某从事外贸的国有企业创建于1994年,2003年进行改制前账面尚有850万元应收出口退税,这些应收出口退税大部分是在2002年产生的,这部分均符合出口退税政策,预计均能在正常期限内退回,其余小部分的应收出口退税是1994年至2002年间累积形成的,属该企业原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与海关实际退回金额之间的差异,这部分差异属不符合退税政策、无法退回的金额。则对应收出口退税进行评估时,应对账面850万的构成内容进行深入分解,逐项核实其计提时间、计提依据、退回情况后,将850万元应收出口退回准确分解为可退回和不可退回两类,对不可退回的金额和项目,在与资产占有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评估前的清查阶段将其调整至待处理。

  总之,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无章可循,无案可据,而应实事求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深入分解遗留问题的形成过程和轨迹,并充分注意有关会计科目之间、有关资产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和相互影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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